近期
上海竟出现
有人将大量现金埋进土里的怪事
原来是电信诈骗案件中
不法分子引导被害人洗钱的一种方法
被警方称为“埋包转赃”
近期,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破获一起以该手法实施诈骗的案件,将前来取钱的“马仔”乔某抓获。
类似案件近期在多地发生,骗术本身仍以刷单返现、投资理财为诱饵或冒充公检法机关等老套路,但洗钱方式却从线上来到线下。
除了“埋包转赃”,骗子洗钱的方式在线上线下不断变化,给打击治理带来新挑战,也成为执法部门遏制犯罪的关键。

为取回本金
听骗子指令掩埋现金
4月19日上午,市民方女士向静安石门二路派出所报案,称自己被诈骗10余万元。
据方女士自述,4月3日,她在招聘平台发布求职简历后,很快有陌生人以“网络公司HR”身份通过微信联系,声称提供“无风险刷单兼职”。在对方“高返利”“操作简单”的话术诱导下,方女士根据对方提供的链接下载了一款名为“KNGSU”的聊天软件,自此落入骗局。
诈骗分子先给方女士安排小额刷单任务,初期几笔百元级投入快速返利,方女士逐渐放松警惕。当累计投入越来越高时她再要求提现,对方就以“系统故障”为由冻结账户,并抛出需要连续完成10单起刷的“中级任务”,每单金额提升至近千元。此时方女士已投入3万余元,在“完成任务才能解冻资金”的胁迫下,又被迫追加刷单20余笔。
随着被害人资金见底,诈骗话术再次升级。对方以“刷电影票房赚分红”为由,要求改用现金线下交易,声称“防止平台监管,必须将现金密封埋藏”。
4月16日,方女士为取回被扣押的本金,先后两次在闵行区两处隐蔽地点埋藏数万元现金。4月19日,当诈骗团伙继续索要现金时,方女士报警求助。
接报后,静安分局石门二路派出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展开调查。在此期间,联系方女士的诈骗分子将埋钱地址一变再变,交易地点从浦东、奉贤一路变更至苏州昆山,最终定在松江区某新修路段。因地处偏僻,办案民警专门启用警用无人机对目标区域实施空中侦查。与此同时,警方围绕“埋包”区域在地面部署警力展开布控。
当天15时许,犯罪嫌疑人乔某前来取钱,被守候伏击的民警抓个正着。就在抓捕乔某过程中,另一起电诈案件的被害人张先生也携带12万元现金前来“埋包”,被现场民警及时拦截。

涉案现金(警方供图)
经查,乔某系“跑分洗钱”链条的底层“背包客”,受雇于境外人员,有偿协助转移赃款。据乔某交代,诈骗团伙成员通过境外聊天工具远程操控;地面人员分为“踩点组”“埋包组”“转移组”,各组之间单线联系。
值得关注的是,该案被害人方女士、张先生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。兼职刷单、影视投资、网络赌博等话术是诈骗分子针对年轻群体专门设计的,最终旨在以现金埋包的方式转移赃款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乔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。静安警方还将进一步追踪涉案资金流向、排查同类埋包警情、强化重点区域防控,并对犯罪嫌疑人乔某上家开展后续调查。
洗钱手法不断变化
如何打击治理?
结合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的统计,记者梳理发现,这两年,线下渠道成为诈骗团伙“洗钱”的重要方式,作案隐蔽性不断增强的同时,也给社会造成新的危害。
除“埋包”转移涉诈财物外,还有俗称“车手”的洗钱团伙盯上实体店铺,通过到餐饮店、花店、金店、手机店等进行大额消费,或借口支付限额让店主帮忙转账等方式来洗白涉诈资金。而被卷入其中的商户经营者无意中成为诈骗分子的洗钱“帮凶”,导致自己账户被冻结。
而在线上,“跑分”等手段依然盛行,一些诈骗团伙通过购买虚拟货币向境外转移涉诈资金,给监管和整治带来新的挑战。据介绍,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过程中,卖方先在交易平台上出售虚拟货币,买方支付人民币用于购买虚拟货币,卖方用银行账户收取赃款,再进行拆分、取款,然后将现金交给上家,并收取虚拟货币作为佣金,如此循环往复,逐步洗白赃款。实际上,买方的账户就是电信诈骗分子控制的账户。
一名法律界人士指出,虚拟货币有匿名、去中心化等特点,能实现快速、大额向境外转移资金。同时,利用虚拟货币转移赃款的时候,大额资金也会被打散,犯罪团伙内部人员分工负责不同种类的虚拟货币的资金转移。对于司法部门来说,利用虚拟货币转移赃款的犯罪取证难度也更大。
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止付、冻结措施,犯罪分子正不断寻找、试探资金链薄弱环节,创新赃款转移方式。作为应对,警方也在大力推动反制技术的研发应用,通过技术挤压犯罪空间。
一名法律界人士表示,对参与“洗钱”环节的人员,根据行为的不同,主要涉及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和“帮信罪”。所谓“帮信罪”,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、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,或者提供广告推广、支付结算等帮助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(九)对此已作出明确规定。
从各地检察院的数据看,这个由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的新型犯罪,数量逐年攀升,犯罪手段则呈现智能化特点,如使用批量注册软件等技术设备及虚拟币等手段来实施。
此外,犯罪主体呈低龄化、低学历、低收入特征,未成年人、在校学生等涉案人数增多,有的甚至不知自身行为已经构成犯罪。“他们在洗钱活动中,充当租售银行卡和电话卡、跑分等行为角色,成为电诈链条中的洗钱工具人。”上述法律界人士说。
为应对“洗钱”活动的新形势,我国正不断完善制度设计和落实措施。去年11月8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反洗钱法,公安部门也在强化多警种合作、提升侦查技术,力争提升对洗钱跑分犯罪行为的全链条打击效能。
来源:上观新闻
作者:邬林桦